您的問題可能需要請律師來處理,因為您沒有寫得很清楚到底是什麼樣的情況他可以 "同过法庭跟我要抚养费",不過很顯然他可能已經通過法律程序修改了您們對於監護權的安排,所以您是否需要付擔child support以及您是否仍然對於孩子有primary監護權都是未知數 (至少老貓不知道這兩個問題的答覆),所以您應該在您前夫所在的州聘任律師來處理
(a)對方未能遵守您們有關監護權協議的部份所產生的問題。
(b)您不能探視您的子女的問題。
(c)到底這項modifications是屬於什麼形式的modifications,
(Tempoary vs. Permanent or it is a retroactive modification)這些問題您都需要弄清楚。
(d)如果您不同意這項modifications,您應該有一定的時間file papers with the court to contest this modification request. (到issue this order的法院,有一定的表格需要填寫)您需要request一個hearing. (您同時需要法院的命令要求您的前夫就原先他的要求與您交換雙方的財務資料...,基本上有許多的細節您需要處理,因為您人在其他的州,所以您只有僱用律師來代表您。
(e)最重要的是您最好不要以為您一定有理就對這個情況等閒視之,目前的情況是喊顯然您的前夫知道如何用法律的力量來保護他個人的權利。所以如果您不跟著他的腳步同時進行法律訴訟,您可能沒有辦法獲得最佳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