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问询

时间,06年11月9日,19:18,我下班在纽约州I-84高速公路上西行,一个人在车内。至CARMEL附近,行车在两条车道的左车道。当时右车道前后均无车,我前方无车,后方有一车(事后才知)。

黑暗中突然见一公路工人着装人在我前方从右边路肩横向向左边路肩跑。他穿着反光服。我车距离他约2-3辆小车距离。我车速约55,该高速公路限速是55。我立即踩煞车,但不是一踩到底的那种。我的车减速的同时,被后车撞上。停车至左边路肩。气囊没有出来。后车停在右路肩。等警察来,但救护车先到并送我去医院,当晚医生就准我出院,但嘱咐稍后去我的医生处跟进。离开医院前,警察来录口供。据实陈述如前。

稍后就医,找律师,与保险公司商洽修车,租车,细节略过。我们的车,01年CAMRY,在两天后被评估为报废,TOTALED。(非常吃惊,日本车就这么轻易报废了!这是另外的话题。)重要的是,一直以为,只要是REAR-END,99%都会判后车的全责。但今天买来警察事故报告-POLICE ACCIDENT REPORT,发现在事故原因一栏(APPARENT CONTRIBUTING FACTORS),只有我车一栏列有-“OUTSIDE CAR DISTRACTION”。后车的同一栏目内是空白!另外,警察陈述中有这样一句,“vehicle 2 stated vehicle 1 was stopped in left lane and he didn't have enough time to stop”。我是vehicle 1。报告的其他细节与事实基本无出入。

我的问题有如下,

1,这份报告是不是说我负全责?如不是,那时什么意思?
2,有人说保险公司会有自己的判断,但保险赔付涉及对方保险公司(STATE FARM),即使我的保险(RESPONSE INSURANCE)认为是对方全责,我能拿回我的DEDUCTIBLE吗?
3,我的未来保费会受影响吗?
4,如果我不服这份警察事故报告,我知道可以直接找当事警察辩解。但如果辩解无果,我还有其他选择吗?(非常不服,自己做了能做的,煞车以避免撞人,被人追尾,还判有责任。)
5,如果最终辩解无果,我的医疗费用由谁负担?是不是我的损失就只是我的deductible和我未来的保费附加额?
6,针对警察事故报告,我的车祸律师能帮我辩解吗?他会帮我辩解吗?即这份报告会不会影响他追讨伤害险的赔付?

衷心希望读者小心开车,尤其注意别被人跟车太近。非常希望听见您的意见和有关问题的答复!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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