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如何才能将以前没有permit的阳台和地下室合法化??

买了房子将近2年,交房之前喜欢他们自己搭建的阳台,后来知道没有permit,可是当时已经很舍不得放弃了,那个时候上市的房子就没几栋看的上眼,不象现在的行情。后来自己又把地下室开出了个门,
地下室还是原始状态,没有去住,所以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装修。大概500--600英尺吧。

地下室因地势的因故建筑商依山而建的,但是没有开门出来,里面空着的。这个小社区里面只有2-3户这种情况,有地下室,应该都没有算居住面积的。

现在的问题是,看了很多这里的帖子关于permit的帖子后,感到这个问题不能忽视了,如果等到以后政府和自己打官司就麻烦了。所以特别请教这里的兄弟姐妹们,我这种情况有办法补救么??

我的地点在洛杉矶罗兰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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