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大约是经典的torts negligence情形了。看来宝宝吃了很多苦。可惜,以我所见,索赔可能很小。原因如下:
1.作为原告,你们有举证的责任。也就是说,你们必须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这个药丸是旅店的,不是你们带去或第三方(非旅店员工)放置在那里的。
2.你们作为父母,对这个婴儿有监护责任,所以说即使药丸的出现是旅店的责任,法庭人仍然会认定父母也有失责的问题。Torts是州法,在有些州,原告如果被认定有责任,被告即时开脱,即使在规定没有那么严格的州,法庭也会衡量双方过失。这样一来,即使法庭能够认定旅店有错,它也只需要承担一部分责任。
3.看起来你的宝宝当时并没有因误服药丸而产生病理反应。你所说的宝宝变得更粘人了,在基本上所有的州都不会被认为是一种伤害性的后果(harm),因此即使1.2.的问题都不存在,如果没有造成伤害,法庭不会认为negligence成立的。如果你能够有证据表明宝宝将来会因此患上某种疾病,或者现在宝宝的精神情况差到需要看医生的地步,那么法庭有可能认定伤害。但是像我在1里面说的那样,你有举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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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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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你的第三个理由不对
-Nobody_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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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2006 postreply
06:4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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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他是對的 (兼答板主的問題)
-單身老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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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2006 postreply
07:5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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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riott Hotel一个系统还有什么名字?
-howc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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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2006 postreply
08:5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