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的公司开使运营了。按照加洲法律我不能非法打工,那么我该怎么从自己的公司获得合法收入呢?
因为是小公司,又才开始做,所以我没有打算雇人。那么赚来的钱怎么合法成为我自己的收入呢?难道H4开公司赚的钱也不能属于自己?如果是这样的话,有什么办法能把收入转到我自己手里?
谢谢!
再问一个关于H4开公司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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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是股东,当然有权分红利,不过不雇人是肯定不行,移民局发现你 -xiaobaitu- ♀ (30 bytes) () 11/15/2006 postreply 10:2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