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领馆可否为中国公民办理离婚登记或“协议离婚”?

使领馆可否为中国公民办理离婚登记或“协议离婚”?
不可以。当事人(包括双方均在美国及一方在中国、一方在美国)如选择在中国办理离婚手续,但又不便亲自回国办理,可委托国内亲友或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向有关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当事人应亲自到居住地所所属领区的大使馆或总领馆办理委托书及民事诉状或民事答辩状或离婚意见书签名属实公证。如当事人不便亲自到大使馆或总领馆办理有关公证,应根据认证程序办理。


我要办理离婚委托书。请问能邮寄办理吗?
不可以。如你是中国公民(未取得美国护照),本人必须亲自到使领馆办理委托书,委托国内亲友到当地法院办理离婚手续。否则,只能根据美国公民(包括华人)的办证程序,通过“三级认证”程序办理。

http://www.china-embassy.org/chn/hzqz/faq/t17058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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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书、声明书、诉状等签名属实公证 -daob- 给 daob 发送悄悄话 (2334 bytes) () 11/10/2006 postreply 14:01:14

这委托书到底能不能邮寄办理啊?使馆自己说的也稀里糊涂的。 -crosslink- 给 crosslink 发送悄悄话 (88 bytes) () 11/10/2006 postreply 17: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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