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老公感情破裂, 已向法院递交离婚申请, 考虑到法院判决至少还需大半年时间, 而我时间上已可申请公民, 我就申办了入籍, 但递交的文件中, 我们今年是分开报税的, 再加上我们没有小孩, 房产是我老公的, 没有我的名字, 虽然我已通过了入籍面试, 但移民局仍要求我补充材料, 并通知我要进行第二次面试.
我本应离了婚以后待绿卡5年期满自行申请公民, 但现在事情复杂化了, 入籍申请已无法撤回, 请问我该去面试吗?还是放弃不去? 去了我担心问多错多, 反而使移民局怀疑我有假结婚倾向, 虽然我们的婚姻是真实的, 但他们要花时间调查, 还不知会是什么结果. 不去是否会留下不良记录, 影响我以后自己申办公民. 请各位帮忙解答, 谢谢了.
第二次面试可以放弃不去吗?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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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 果 你 们 已 经 分 居 , 现 在 申 请 入 籍 肯 定 不 会 批 准
-xiaobai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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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2006 postreply
23: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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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分房住算不算分居?
-rjwt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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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2006 postreply
09: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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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州分房住算分居。
-女球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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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2006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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