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的LG H1,突然找代理人在国内起诉离婚。我朋友在国内没工作在家带孩子。她LG对他们母女去美团聚并不积极,估计离婚早有预谋。他们国内没有房产和存款,朋友住自己父母的房子,国外的户头都是她LG的,估计早已转移。以前生活费还是写支票回家的,现在也没有了。现在我朋友只能希望多判点抚养费,毕竟现在国内养孩子的成本非常高。可是我朋友根本不知道他的实际收入,追问他,他咬定年薪只有15000刀,明显在骗人。能不能在美国查他的payroll。请问该怎么查?国内的律师说查不到。是不是要直接在美国请律师?我能代请吗?开销会有多大呢?其实我担心朋友抚养费拿不到反倒付一大笔律师费。能让我朋友直接写信给他LG的雇主,说明自己的窘况让雇主寄来收入证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