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您的情况并不是很严重,基本上您需要上庭解释整个的情况,您可能需要面对社工人员在未来数月到数年间不定时的探视。 当然如果您有任何行为再度被视为"虐待孩童"的行为,您有可能会失去孩子的监护权。
(b)您现在需要的是找一位了解儿童福利法方面的律师,您在上庭时最好有专业的法律人员陪同,避免您因为语言的隔阂引起不必要的误会。(记住上庭时绝对不能哭哭啼啼,在中国的法庭这招很有用,但是在美国的法庭,法官反而会因为您的举动判定您情绪不稳定,一旦法官认定您精神上有问题,到时您有很大的机会会失去对子女的监护权,所以一定要平静,据理力争但是对法律与法官有一定的尊敬,基本上您应该不会有太大的麻烦,但是请律师这笔钱您不能省,老实说就算要您卖血去筹钱您也得做,当然您可以看看您所住的社区是否有美国亚裔律师协会的会员一般有一些免费的法律协助。
同时本坛的一为老友qwqw68或许会有一些议见给您,您可以参考。
(c)至於您的孩子依您的说法可能是ADHD的情况 (过动儿),这种情况一般的家庭医师不见得会有确实的诊断,等您这件事结束之後或许您应该找专科医师求助。
(d)记住一点,儿童福利单位介入您的问题并不是要找您的麻烦,相对的可能是真正帮助了您,一般他们都有很多资源您可以利用,向您的孩子的问题,他们就可以提供您一些有关这一方面专家的资料,所以可以省去您自己瞎猜的时间。
总之您应该不是一个坏母亲,只是您对子女管教的方式可能不合乎这个国家的标准,然而您既然选择定居在美国,您当然应该遵守这个国家的法规。这点您 一定要切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