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boby123和单身老猫说的,一个16岁的人偷窃不会对其今后有太大的影响.反而不认错是可怕的.不管有什么理由.人必需知道有些事是违法的,是绝对不能做的.另外我相信警察和检察官什么的一定遇到过很多这类事,就算美国警察傻吧,他们也一定很有经验.如果让他们发现你撒慌,恐吓会把一个简单的事复杂化了.做为成人,做事不能凭想当然.很多时候事情不是所想的那样.象这个案子,不是你认为警察发现不了就发现不了的.当然只承认做过的事.这是毫无异议的.16岁还有长长的未来.不要因为成人的一念之差,而毁了孩子.
单身老猫和boby123是对的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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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是在争谁对谁错,他小孩肯定是做错了的.我们再讨论的是法律上怎
-east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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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2006 postreply
07:4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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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做是对当事者最有利的.
-east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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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2006 postreply
07:4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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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er heard about obstruction of justice?
-beiyuns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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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2006 postreply
07:5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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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不至于吧?叫你的当事人不要先承认有罪算是吗? :)
-east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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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2006 postreply
08: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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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身老猫和boby123的办法是对当事者最有利的,而east666的办法对当事
-pppppp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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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2006 postreply
08:2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