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空头支票的问题想请教法律顾问:我房东去年给我1685加币的支票,是我中途搬走退给我的房费。我签了一年的和约,但是如果我中途搬走,得找人住进来延续我的和约!在我之后有个女生住了两个月就搬走了,她和房东的和约上写明是延续我的和约!之后房子就一直没有租出去直到现在。房东给我支票的时候说他帐户里没那么多钱让我过些时候再取,因为都是朋友我就答应了,但是到现在已经快半年了,前两天房东说他不会还钱了,原因是我毁约,说是我没有和那个女生说清楚和约的内容。我觉得很冤枉,和约明明写的清清楚楚的!房东现在把所有事情都赖在我身上,不还我钱。我想控告他,但是又不知道从哪个角度来告,所以想请教法律顾问。现在问题是房东还没有把我的和约毁掉,如果上庭的话他只出示我的和约而不出示他和那个女生的和约怎么办?我可不可以只从空头支票的角度来告他?那张支票我已经取了一次,被退回来了,而且4月15号就过期了,如果在法庭受理期间,支票过期了,他还可以作为证据用么???谢谢法律顾问了!
求助!恳请大家帮我出出注意!十万火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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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求助!恳请大家帮我出出注意!十万火急!!!!
-野菜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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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2004 postreply
08: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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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很感谢你!!!看完你写的话,我信心大增啊!
-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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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2004 postreply
20:2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