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有几个简单的问题,请大侠高手指点(当然这些问题对我来说已经很难了):
1.如果先设立办事处,以后又想开分公司,需要的手续麻不麻烦,是直接将办事处取消,在注册分公司,还是有其他的什么手续?
2.分公司的类型(LLC,S.corporation, C.corporation)时可以自己选择,还是由中国的母公司的类型决定?一般中国的股份有限公司在美国设立分公司都是什么类型?
3.LLC中的membership interesting 中文是什么意思? 它与stock有什么区别?
4.在美国设立分公司有没有对母公司的成立年数以及规模或其他方面有什么要求?注册分公司的手续合直接在美国注册公司有什么较大的区别吗?
请各位不吝赐教,帮我缩小一下范围,指点一下头绪,在此,不甚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