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感谢您的回复.
我们在加州,如果象您说的能按按孩子的数量来付抚养费的话,我的心里就很平静了. 人都有自私的一面,我也不是例外.
另外,我是想出去工作的, 因为婚后在家里也呆得很闷. 但是每个家里都有本难念的经:LG比较守旧的那种,订婚那天起就让我把工作辞了..唉,什么都是有得就有失啊.
回复:看你州内的法律吧.
本帖于 2006-09-13 21:50:26 时间, 由普通用户 stp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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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要求也没有特别不合理.
-小小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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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2006 postreply
23:2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