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同意斑竹的分析

虽说美国是法制社会,不是事事就可以上法庭的。

即使退一万步,学校是歧视,你也几乎无胜诉的可能性。歧视是一个大的claim,直接涉及到美国宪法,除非是性别,种族,年龄(to some extent),几乎无胜诉的可能性.

打个不是很贴切的比方,如果有一家美国人在自家门口贴上“华人、黑人、西班牙人如狗,不得入内“---这都不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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