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是用我老公的名字签的约,问题是这“朋友”赖在里面不肯搬,

本帖于 2006-08-31 09:39:40 时间, 由版主 單身老貓 编辑

所谓人穷志短, 他到这地步也是不得已, 谁不愿意摆豪冲阔
呢。

有一点很实际, 不能和太穷困僚倒的人来往!!那些绑架杀人
的罪犯大多也是因为走投无路。

别扭扭捏捏了, 摆出面孔干劲把他赶出去。不然他更吃定你
们!就算他以后发达, 这种人也不能做朋友。如果你们连这点
都做不到, 以后吃苦头的事情还有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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