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新来小MM有一个关于Auto Insurance的问题

這種情況在我們這邊非常普遍,過去因為在VA買保險比DC便宜,因此有一位同學住在VA成了不少同學"掛名"的人頭,但是直到一位同學出了較嚴重的車禍,保險公司發現她並不住在這個地址,因此拒絕理賠 (理由是這種借用他人地址的方式是涉嫌保險詐欺),當然最後幾千塊錢的修理費用都得由她自己負責,所以您的問題的答覆是,"絕對不可以",除非將來她想自己負擔所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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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d cat is right. Remember, when it comes to the matter -nobs- 给 nobs 发送悄悄话 (211 bytes) () 07/29/2006 postreply 10: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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