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伊利诺洲,有离婚问题请教
1。如果我不想请律师,那么是否应该在决定分居的时候,先去法院签字递交(双方?)准备离婚的文件。再等候分居时间。 或者我事先可以不出具签字文件,到时直接拿出分居的证据就行?我担心对方有太长时间准备,会转移钱财之类。
2。具体的分居时间为多长,听说6个月为基数。也要看配偶是否愿意离婚签字。如他不愿意那么最少我需要多长分居时间?双方在离婚纸上签字后,就生效了?要去什么部门?
3。如今孩子不在美国,分居和离婚阶段也应该不在美国,在中国我父母身边照顾,会不会对离婚有什么影响?
4。如果最后一步,我什么钱财都不要,光要孩子,会不会简单 快很多。
谢谢解难
咨询有关离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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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热爱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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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8/2006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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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球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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