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来咨询的,我们应该为他争取最大利益,这里不是居委会老太太搞平衡的地方。就象律师的职业道德要求他,必须全心全意的为他的客户服务一样。唯一不同的是我们这里是免费咨询,如果你的律师考虑双方的利益,你会有如何感想。我们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不应该怀疑一个人的诚信。这是中美的去别。不知道猫兄是否赞同我的观点?
回复:老猫说得很对, 这个帖子是楼主的一面之詞
所有跟帖:
•
同意 !
-單身老貓-
♂
(0 bytes)
()
06/19/2006 postreply
11:23:02
•
我N年前在大陆就碰到过两头通吃,不为我办事的臭律师。
-天道大神-
♀
(111 bytes)
()
06/19/2006 postreply
11:4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