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partment of justice reauthorization act规定,是否意味着只要是婚姻暴力受害者的妇女孩子就有机会申请绿卡?还是说受害妇女已经在绿卡申请中即使离婚还可以继续?我的朋友和她的孩子在婚姻期被她老公殴打后离婚,但她老公就此跑回中国,并停止付孩子抚养费,他俩在美8年了,一直用的是H1和H4,离婚后朋友转成了F1,请问我的朋友有可能根据以上条文提出申请绿卡么?(她还在官司期间,孩子不允许出境,她也不能回国)
恳请问老猫:根据美国司法部的:(今天文学成的头版)
所有跟帖:
•
回复:恳请问老猫:根据美国司法部的:(今天文学成的头版)
-單身老貓-
♂
(718 bytes)
()
06/16/2006 postreply
06:5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