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吃了上面的罚单。但是对这张罚单很不服气。我想上庭争辩,希望有经验的朋友给点建议。(如果有网友想给我指点以后应该如何遵守交通或者我当时开车如何违法,先谢了; 不过这是另外一个话题,而不是我像讨论的。请能够另外开个头讨论。)
我的感觉当时自己开车很快,到了停牌之前踩了急刹车停车,停得很快,但是停了,然后飞快的启动,快速加快速度继续前行。我想知道法律又没有规定,我不需停下来,停足一定时间比如5秒然后才可以前行?
警察在停车牌前没有立刻停住我,而是犹犹豫豫的跟踪了我1000 yard 之后才停下我。然后坐在车里查我的驾驶记录半天, 最后才给了我罚单。
我感觉他向捉我超速,可是没有成功,就改挂给我不停车的罚单。 他当时的罚单把停车地点写错了。 我向他指出,他不承认。但第二天,他给我寄了一张新罚单,把地址纠正了。但是两张罚单都写错了我的生日。所以我严重怀疑他那天晚上的判断力。
我的驾驶纪录不完美, 有超速的历史但是冲来没有过不停车。 而且我确实想改正自己超速的习惯。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还是改了那样,又犯了这样。
我后来去见了听证官,把上面解释给他听。他建议我去法官面前碰碰运气。他说在警察能够出示证据之前,我还是清白无罪的。警察必须有录像或其他强有力的证据,才能证明我有罪。听得我挺高兴的。
可是后来我又去问了县里的免费交通律师。 他们说交通法不一样,警察不用出示证据。 法官大多数情况下总是偏袒警察。我没有什么戏的。
是吗?希望听有经验的谈谈。 还有你如果有好的建议,麻烦和我分享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