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我一个通常处理问题的方式是:

在美国,不管是什么机构,都有这么一个特点,“越是NICE的人做到的职位越高”,当然也可能是“职位越高的人越会更加考虑到公司的长远利益、整体利益而不是眼前利益、局部利益”。

所以,在发生纠纷的时候,我通常会级级向上,一直找到他们最后能够出面接待的头儿──通常就是总经理,如果前面不能解决问题的话,直到问题解决,或者终于了然原来这个公司是上下沆瀣一气的,没有分别为止。当然,也看你有没有精力和是否愿意付出精力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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