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建議您考慮與您締配偶商討一個"聯合監護權" (Joint Custody)的協議,(相關的規定以加州為例請參考下列網頁
http://www.leginfo.ca.gov/cgi-bin/displaycode?section=fam&group=03001-04000&file=3080-3089
(b)如果有進一步的問題,當然您也應該諮詢律師. 不過一般的情況法官的最終決定是要看以子女的最大利益為優先,所以沒有固定的經濟收入表面上是看起來有些不利,但是從另一方面來看,您有更多的時間可以照顧子女,所以您可以考慮做為主要的監護人
(c)最重要的是任何監護權的安排通常並不是永遠的決定,在大部份的州您依法可以每年就特定情況要求重新修正,至於法官是否願意接受您的要求重新修正,那是另外一個故事
回复:请问。本人没有工作离婚后可以不可以把2个小孩的抚养权争取。
本帖于 2006-05-15 21:13:53 时间, 由普通用户 stp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