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超越自己的职责范围, 企图干预对公司决策;
2. 越级告黑状;
3. 没确凿证据, 诬陷他人;
4. 涉嫌报复同事.
这四条犯了哪一个都可以杀无赦(遭解雇), 没有在公司做过事情, 太过天真. 有些时候并不是因为技术因素才做出决定. 其中更有很多商业上的原因, 你朋友一个书呆子怎么懂? 公司是大家一起赚钱的组织, 讲究的是和气生财, 窝里斗的人早晚会被清出去, 所以你朋友这套中国式斗法正是为大家所愤恨的. 照您朋友的这种干法,恐怕天下之大, 也没有他一个立足之处, 除非他自己当老板.书呆子老板说不定老婆斗赔进去..
错得一塌糊涂.
本帖于 2006-05-11 21:48:30 时间, 由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