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老公在vancouver和别人合伙做生意,因为孩子去Toronto读大学,所以我们家也搬过去了。当时,那个合伙人同意我老公撤出,没想到一年后,他把我老公告上法庭。法院判我们要支付4000加币给他。我认为不太合理了,就一直没付。前几天,他委托律师在多伦多起诉我老公要钱,现在,我老公回国了。我如果不想付钱,后果会是怎么样呢?因为我觉得他太欺负人了。请大家帮帮忙!谢谢!!!!!
寻求帮助,这个钱我不想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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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your LG can appeal
-sara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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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2006 postreply
22:4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