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纽约,小孩上大学了,应为我们付80%的学校费用,所以还打算让孩子做为我们的dependent。孩子2005年暑假在麻省打工,所有的税已从工资单上扣除了,包括联邦税,麻省州税,social security税和Medicare税。
请问用什么表或用什么栏目来将已交给麻省的州税在纽约的税表上给除去,以免交双份。在联邦的1040表上,孩子的收入是要算入的。所以孩子在麻省挣的钱也在纽约的税表IT-201表里出现。
请有经验的朋友们给指教一下。非常感谢。
真诚请教2005的报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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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erence only, always ask tax professional !
-tax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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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2006 postreply
15:4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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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 you very much!
-bewitch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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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2006 postreply
17: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