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情况应该这样处理。

既然你已在国内提起离婚诉讼,那么就静候审判的结果。

一般情况,象你们分居两国,事实上已有两年多没有见面,判离的可能性大于判不离(如果一方不同意,内部掌握的分居时限是三年)。如果这次法院判不离,也不要上诉,六月后从新起诉,法院一定判离,除非对方是现役军人。

接到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后,别忘了将判决书在国内作翻译公证。

美国这边,你什么事情不要做(不需要什么登报公告),就当没有这回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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