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貓的回應 (2)

本帖于 2006-04-03 10:28:47 时间, 由普通用户 stp 编辑
回答: 回复:老貓的回應 (1)單身老貓2006-03-13 08:18:46

(A)你所收到的信應該屬於是一般律師的標準技巧,這種信函的目的就是希望您因此而撤銷對該公司的訴訟。(關鍵在於因為只有幾千元,真正要是進入司法程序,該公司所需要花費的訴訟費用可能遠高於此)所以他們的律師會威脅您要採取法律行動,如果老貓是您,老貓會等待他們提出訴訟之後,看看他們訴求的是什麼? (您帖子中說,您怕對方會對您"騷擾"該公司的分支機構提出訴訟,然而這一部份的管轄權在中國,因為該機構的位置在中國,所以即使要告您也應該是在中國,這種跨國的訴訟所需要的費用絕對不會低於數千美元,除非對方計劃用您的情況做為一個"反面教材",老貓看不出對方為什麼會棄置一個和解的機會而願意進入耗時耗費的司法程序。

(2)個人的建議是找一位律師,代表您要求與該公司在**州進行商業仲裁,這種仲裁與訴訟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且花費遠低於司法訴訟,經過司法仲裁,您應該不難與該公司達成一個雙方都滿意的協定, 幾千元的欠薪,您扣除律師費與其他court fee,應該至少可以拿回來1/3到一半左右,($175 per hour & 10 to 15 hours work) 除了錢的因素之外,最重要的是您往後不必擔心該公司再次來找您的麻煩。

當然以上的情況純粹屬於老貓的猜測,最後仍然需要視事件的發展來決定,但是有一個重點是如果對方真的對您提出訴訟,您當然也可以在該州委託律師向對方提出法律訴訟(畢竟對方是欠著您的薪資在先,所以如果沒有其他的狀況或是事件您在這裡沒有提出來,照理說您應該有裡! (尤其您可以用電子郵件的往來來證明您的意圖)

所有跟帖: 

多谢老猫,意见专业又中肯 -小猫吃鱼- 给 小猫吃鱼 发送悄悄话 (338 bytes) () 03/13/2006 postreply 10:49:20

请您先登陆,再发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