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辞职离开,对方心存不满,有意以拖欠工资来报复。但是我从离开之后一个月开始,多次写email过去好言相问,对方就是不予理睬。在国内申请劳动仲裁之后,我便再未主动联系过前公司美国或中国任何人。
对方威胁在美国起诉,我仔细看了前公司总裁的信,觉得有两个可能的借口:一是服务协议里规定如果有争议,美国xx州法律适用。但我在中国申请了劳动仲裁。算不算违约?二是对方信里所称我对他们中国分支机构的骚扰,导致他们不得不浪费巨额人力财力来应对仲裁的程序。所谓“骚扰”纯属捏造,我委托了律师办事,百分百依足法律程序,有理有节。所谓他们浪费巨额人力财力就更可笑,在中国请一个仲裁代理人花费三、四千元,跟“巨额”不搭边。至于他们总裁放着正经事情不做,给我写长信虚张声势,口口声声要巨额索赔,我也没话说了。
回国工作不久,以前在大公司工作,从来没有想过要在服务协议、劳资关系这些事情上多留个心眼。谁知道跳槽到这家公司,马上觉得问题重重,现在从对方的态度来看,只能庆幸抽身尚早!
谢谢2991关注。我可以说我没有做得不当的地方。问心无愧。
回复:你可以不可以说得详细些?
本帖于 2006-04-03 10:28:47 时间, 由普通用户 stp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