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提供的情况很有争议性,居士目前难于判断,需要你提供进一步的情况:
1)当初孩子与姑姑家一起生活是基于什么原因和什么的情况?
2)这对年轻的残疾夫妻,能分别提供一些更详细的健康状况包括残疾程度吗?
3)孩子叫姑姑妈妈,那么叫亲生父母是什么?
4)假如这对年轻的残疾夫妻要离婚,会是什么理由,由何方提出?
5)“孩子的父亲非常听这个把他带大的姐姐的话”,这句话能更进一步解释吗?孩子父亲、孩子父亲的姐姐与爷爷奶奶这三者的具体关系?为什么是“把他带大”?
希望你提供进一步的情况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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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希望你提供进一步的情况
-非常想知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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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9/2004 postreply
17:3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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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士已收悉,两天内回复,望查阅。
-法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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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0/2004 postreply
12:2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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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士已将回复贴在前面了,请查阅。
-法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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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2004 postreply
17:2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