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名字是江针星。退一万步说,就算批准拿到绿卡,还有其它后果,请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 (1986年12月3日国务院批准,1986年12月26日公安部、外交部、交通部发布,1994 年7月13日国务院批准修订,1994年7月15日公安部、外交部、交通部发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出 境
第三章 入 境
第四章 出境入境检查
第五章 证件管理
第六章 处 罚
第七章 附 则
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其他出境入境证件的持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护照、出境入境证件予以吊销或者宣布作废:
1、 * 持证人因非法进入前往国或者非法居留被送回国内的;
2、 * 公民持护照、证件招摇撞骗的;
3、 * 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活动的。
护照和其他出境入境证件的吊销和宣布作废,由原发证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