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籍申请中老婆收到通知被要求去警察局按指纹?可以不去吗?该怎么办

入籍申请中老婆收到通知被要求去警察局按指纹?可以不去吗?该怎么办?
2004年9月
借给别人钱,老婆一个人去要钱的时候,反被叫了警察.
老婆被警察抓起来,反被他控告黑帮杀他.
2005年5月
开庭时,检方提出撤诉(指控证据不足),并做 1年的peace bonds.
当时不知是什么意思,以为是和平调解,虽然很冤但在律师的劝说下就同意了。

现在申请入籍中,老婆收到通知被要求去警察局按指纹。
(法官的信上说,为了确认是否和案子里的人同名,显然是记录还留在警察的档案里。)
应该说(当时的律师)dismissed后,记录被取消了。
可以不去吗?该怎么办?
真是冤哪!!!
先谢老猫,和各位。

所有跟帖: 

该去就去。 -轻风细雨- 给 轻风细雨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2/27/2006 postreply 19:19:58

回复:入籍申请中老婆收到通知被要求去警察局按指纹?可以不去吗?该 -單身老貓- 给 單身老貓 发送悄悄话 (115 bytes) () 02/28/2006 postreply 07:02:15

请您先登陆,再发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