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在国内结婚,现在已经9年了。两人都是美国公民。有两个孩子。
我要离婚他不同意。只好找律师上法院了。但是我有些问题想先问问这里的朋友们:
1、怎样才算合法分居? 要提出什么证明来证明两个人不在一起住呢? 他被公司派驻上海,每年只有1/4时间在美国,但是每次离开美国都没有超过6个月,回来我们还是住一起虽然已经分房间将近1年。怎样才能办理正式分居呢? 听说在加州必须要有正式分居才可以离婚?
2、我和他都有工作,但是他比我挣得多。如果离婚,两个孩子我都要,两个孩子(一个5岁一个1岁)每月可以得到多少抚养费?
3、从开始办到正式离婚,大概律师费要多少? 我们没有房产,只有几个joint bank accounts,分起来应该很容易。而且我不在乎分多分少,只要可以离了就行,两个孩子他应该出些钱抚养,而我自己可以不要他的抚养费。
真的过不下去了,请大家帮我。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