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这个移民方面的棘手问题还要请教这里的有识之士们.
友现年近四十, 于92-93年间由中国偷渡来美, 初来以打黑工为生. 经努力, 于98-99获计算机硕士学位.
后作为DBA (Database Administrator) 服务于多家中大型 (>50,000employees)公司至今, 无任何犯罪记录. 其间结婚并育有一子. 妻为中国国籍, 在美取得硕士学位后工作至今, 无绿卡. 子生于美国.
97年前后收到法庭传票 (关于难民伶讯?*), 出于种种原因未予理睬.
忽于几日前被移民局从公司带走, 并不准假释(因97年之事件? 藐视法庭?).
本来车房具备,生活无忧, 现我友及家人将何去何从?
多谢各位!
*关于偷渡:
偷渡后,在美国被一邻居起疑告发. 被告知, 当时情况下, 只有申请难民身份.
但友并不真想这样做.
一个好端端的家庭就要被拆散了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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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這種情況﹐是因為沒有出席移民法庭的聽證﹐ 而被法官缺席審判
-xiaobai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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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2006 postreply
09:5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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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xiaobaitu!另如我友希望被遣返
-91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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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2006 postreply
11:5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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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 正 常 來 說 ﹐ 律 師 應 考 慮 對 當 事 人 最 有 利 的 解 決
-xiaobai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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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2006 postreply
14:4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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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
-91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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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2006 postreply
15: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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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for your reply!
-911-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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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2006 postreply
15: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