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哈哈,明白您老了.第一种情况是

本帖于 2006-03-12 10:46:29 时间, 由普通用户 2stillsuper 编辑
回答: 小姐,怎么跟你解释好纳。天道大神2006-02-09 12:24:49

Q:哈哈,明白您老了.第一种情况是有,但哪是不得不.不是法律上的规定,所以很危险,没把握不做. 左转对直行(除非你有左转的绿箭头),任何时候都没有路权,
A;不对啊,在那时,双方都是红灯,你在十字路口中间,你走还说的过去,他,直行的,可是地地道道的闯红灯,一点理都没有。这已经不是路权问题啦。



Q:至於第二嘛,马州规定前车无过错.搅也没用.
A:你说的是正常情况下。如果你有证人,证明他是诈骗,就不一样了。

所有跟帖: 

继续探讨 -wumingxiaobei- 给 wumingxiaobei 发送悄悄话 (282 bytes) () 02/09/2006 postreply 13:02:05

我说了,他的案子是他错。 -天道大神- 给 天道大神 发送悄悄话 (214 bytes) () 02/09/2006 postreply 13:13:57

you are right"你不要轻易承认,一切由保险公司去了断" -wumingxiaobei- 给 wumingxiaobei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2/09/2006 postreply 13:2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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