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求助!在美国被打受伤,证人竟然说我先动手。我该怎么办??

在街上被言语侮辱,争执一句,却被打,打人者逃跑后来被抓。我报的警,但是警察找到一位证人竟然说我先动手。我确实防御性的推了对方,而那个证人(我相信他也并非存心害我,他是唯一找到的证人)确只看到这个,没看到对方先动手。郁闷之极。警察通知我可以选择起诉(说是什么Charge)或者是Citation。我不清楚这两种有什么区别。而且我受伤后去了医院,付出不少钱。我不知道到底该选择什么,到底可不可以拿回医药费,有没有可能拿到一些补偿(我倒并不在乎,就是觉得放走打人者很不爽,而且我在家休息了一个星期)。听警察的意思好像是倾向于Citation。有没有朋友教教我,到底在美国这样的事会如何发展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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