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到法庭file了case,可交10刀左右让警察(sheriff)传讯,这样保证被告开庭日一定到场,否则你就是自动承认有罪。警察按原告的要求,比如被告最有可能在家的时间,去她家里传讯,递交court paper,让她签字。否则被告会抵赖,说没有收到,而拒绝上庭,并且不负任何责任。警察可以甚至在下半夜去敲门,只要原告说,只有下半夜被告最有可能在家。
给老猫科普一下传讯的警察。。。。。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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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謝謝 !
-單身老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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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6/2006 postreply
13:5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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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我所知不是这样的.尤其是criminal court
-5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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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7/2006 postreply
13: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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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信息严重误导。最好你到法庭查清楚在说话。
-lawIn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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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7/2006 postreply
21:2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