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请问法居士,

关于你的问题,要弄清楚这样几个问题:

一,在美国离婚;

如果你老公是美国绿卡或公民,那么你就不用担心。即使他回台湾后拒付,你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通知各边境站,除非他永远不回美国,一旦在入境时,边境移民官会根据法院令,要求他付完抚养费后才能容许入境。

如果你老公不是美国绿卡或公民,为了保护你的合法权益,你在离婚协议书或在向法院诉讼的过程中,要求对支付抚养费部分增加保证担保条款,,也就是第三人担保。这是你的权利,你有权申请的。如你有律师可向律师谘询。

二,在台湾离婚

居士对台湾法律不清楚,在此不能回答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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