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TO:“法律顾问”

“但决不能“居士差矣”呀!这是什么行为呢?
当然居士也不是完人,也有很多错误的地方,居士欢迎指出指教。”

是什么行为呢?不就是“指出指教”吗?

所有跟帖: 

“居士差矣”决不会是“指出指教”的行为,不懂吗? -支持法居士- 给 支持法居士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2/09/2004 postreply 19:17:56

用不同的名字出现的手法在此坛已不是第一次 -法律顾问- 给 法律顾问 发送悄悄话 (9 bytes) () 02/10/2004 postreply 01:5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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