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赔偿问题请教
我的车是99年的maxima,30000英里。今年1月1日出的车祸,对方无保险,我的是责任险,不是全保。现在我这边的保险公司已打电话来说,认定是对方的错。车他们管赔,医院的账单和医药费他们也管,现在要和我们商量伤害赔偿的事。随即问了问我和我爱人现在的情况,还问我们要不要再去医院。
我们现在的情况是,出车祸的当天没什么事,转天我爱人的头不能动了,我的脖子和后背也挺痛,于是就挂了急诊。大夫看完给打了一针,并开了一些药,以后也没再去过医院。等待处理的一个多月以来,我的情况还好,脖子还有些痛,但已比原来减轻了许多,但我爱人相继和反复出现了头晕、眼痛、耳朵里面痛等症状,因为不是痛得受不了,也没太在意。现在,我们马上要和保险公司商量伤害赔偿的事,我们有顾虑,怕以后确实因这起车祸落下病。那位朋友有类似的经验,请谈谈。
我们要和自己的保险公司怎样谈,才能得到最大的权益。
不满意的情况下有没有必要请律师替我们打官司。
如果保险公司付了钱以后,我们再因这次车祸的问题要看病,保险公司还负责吗?
如果找律师,钱要得太狠了,对我们的以后的保费是不是有影响?
希望有朋友给个解答或建议,我们是第一次遇上这种事,还是挺麻烦的那种,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先谢谢大家了!
车祸赔偿问题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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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9/2004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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