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箱十多年了,早就过了保修期但一直正常工作,直到一天凌晨突然失火,据父母描述当时火势比较吓人。幸亏父母发现及时,损害也不过是几百人民币(修理墙壁等)。当然冰箱不仅报废,家里当时一片狼藉。
制造厂家经专家研究说灰尘所致,并说冰箱已经工作了十几年了,他们不欠我们的。要算折旧我们还欠他们的。
父母觉得算了,但是我对他们的处理态度表示不满。我觉得至少他们要道歉。电器一定寿命之后衰老毁坏是必然的,但是引起火灾就比较恐怖了。至于损失区区几百元不算什么,但是他们也应当承担。
懂法律的人觉得这件事发生在美国和中国厂家应当负什么样的责任?
请问电器失火在这种情况下制造厂家应负责吗?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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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责任, 没有厂家会为自己十几年前的产品失火道歉.
-s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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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2005 postreply
20:2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