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用公司代替本人吗?

请教各位法律届的高手:

我跟中介公司签了合同帮一间大企业做长期的,没固定结束的projects, 因为要报税, 所以成立了一间LLC (只有一个人的公司)。 成立LLC 这件事是我,中介, 大企业, 3方面在合同未签时就有的共识, 也是行规。

可是,合同上只有我本人的名字, 完全没提我的LLC. 我跟大企业之间没有任何正式的合同。

3年后的现在, 我可否以我的LLC的名义聘请员工,在大企业允许的前提下让这员工去大企业那里做projects 呢?

我想知道的是, 因为我跟中介的合同没提我的LLC, 而只有我本人,那现在让我的LLC的员工去执行合同, 是不是违约呢?

另外,合同有规定我(本人名字)不能把projects中牵涉的资料向其他party泄漏。那我新聘的员工做projects时,我不是就违反了这条了吗?

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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