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申请公民吗?

我的情况有点特别。

我是婚姻绿卡,2000年12月的条件绿卡。后来正常离婚,我自己WAVE CONDITION,从2002年开始申请自己WAVE CONDITION, 也就是我FILE I-751,那个条件绿卡上印的是两年有效期,所以后来在I-751没有结果以前,我每年都到移民局延期绿卡。

直到今年,也就是2005年5月终于等到最后一次INTERVIEW的时候,移民官批准了我的绿卡. 在我的护照上盖了同意条件绿卡变成正式绿卡的戳子。并且说6个月的样子,我会收到我的新绿卡。

按说,2005年12月,就是我满五年绿卡,可以申请公民了。公民申请可以提前90天,就是说2005年10月,我就可以递送 N-400.

可是现在我还没有收到新的正式绿卡(I-751批准后的)。像我的这种情况,我现在可以申请公民吗?

多谢有这方面经验的人士或专家指点。

所有跟帖: 

只要你肯定年底你有5年, 现在就可以递交N400. -stp- 给 stp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0/21/2005 postreply 12:07:52

非常谢您的回复 -69186- 给 69186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0/21/2005 postreply 16:32:32

可以 -QWEWQ- 给 QWEWQ 发送悄悄话 (265 bytes) () 10/22/2005 postreply 16:3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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