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你的新老板一定会力撑并安抚你,但他是以公司的独立法人身份来撑而不会以他个人身份来撑,即便撑不了也不会兜着走,特别是那种没有很多资产和特别为某一个项目而成立的公司更是这样。而你就不同,你必须以个人身份来应对必然的诉讼,一旦输了,你就吃不了兜着走了。为了一个工作,你有必要冒着样的风险吗。
他们一定会告你而且多半会赢,你另谋高就吧。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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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刚在美国上班没几天,啥也不懂,就别搀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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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2005 postreply
17:2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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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是在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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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2005 postreply
17:5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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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新公司和舊公司存在直接競爭關係﹐你處於十分不利的地位。
-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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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2005 postreply
13:5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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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你的新公司和舊公司存在直接競爭關係﹐你處於十分不利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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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2005 postreply
14:5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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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大问题, 想去就去.
-s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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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2005 postreply
15: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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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没大问题。
-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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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2005 postreply
15: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