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在FEDERAL MAGISTRATES COURT OF AUSTRALIA开庭判的. 孩子不出席. 当时以孩子不受影响为重. 现在犹豫不想强制, 还是不愿意给孩子有个印象他父亲是被迫的. 如若因为什么原因他想要改, 也不能是擅自的啊. 重判之后再改啊.
本来贴此贴是想凡事有是非, 看看有何高人给点高见, 结果引来如此臆想猜测心理阴暗的回贴. 让人忍无可忍!
离题了不是? 说的是孩子的抚养责任, 而没有人在争男人
所有跟帖:
•
算了, 别再上来看了. 没有一个正经的建议.
-路过看-
♂
(43 bytes)
()
10/16/2005 postreply
20:38:53
•
是你先以阴暗心理想别人的!
-68186-
♀
(499 bytes)
()
10/20/2005 postreply
00:3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