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大伙的留言, 我想其中有男有女, 各表其态度. 其实, 我也不想离婚, 昨日之贴是想问问在法律上的可行性: 我回中国, 她们或在美国或回中国, 我可以在中国办离婚吗? 这涉及到我们是在美结的婚, 孩子在美出生拥有美国护照.可惜没人能正确回答. 我来美已8年, 前5年拿 Ph.D., 1年 Postdoc, 现在是在大学里作教授, 想来目前的一切也来之不易. 但兄弟姐妹们: 一切成功者都快活吗? 我爱我的女儿, 但你爱一个人就能面对着她并拥有她吗? 幸福和不幸福的婚姻都不能否认父爱,然而面对幼女, 父爱是常常要通过母爱来加以灌输的. 我知道孩子一般情况下是会判给母亲的, 而中国女人很少能让孩子记着父爱的.我是多么希望一家人和和睦睦的过日子, 夫妻相敬如宾哪! 诚如是: 天下就没有破碎的家庭.
众人或谈笑风生, 或有感而发, 唯局中人才能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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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l-m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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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7/2004 postreply
18:2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