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你的問題應該和你的妻子討論,不是你的岳丈。
老貓不懂得是,您為什麼不在馬里蘭州,自己找一個律師單方提出離婚的要求,(反正您在新澤西,所以已經有分居的事實),當然你可以用的理由有好幾種,你的律師會替你決定,只要你有錢,天下沒有離不成的婚。(尤其她經神異常無法履行正常的夫妻義務之同時你如果有打老婆的官司,正好藉著這個離婚案一併解決,你在這邊求神問卜,恐怕徒然惹來一堆"正義之士"的好罵,最後大概也不會有什麼好建議。所以你應該諮詢律師,不是在這裡求神問卜,有病找律師,有麻煩找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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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 point!!
-agr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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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5/2005 postreply
17: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