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连法官都会考虑到女方由于做家庭妇女导致不能再适应社会而判男方在离婚后继续赡养女方。按照你的观点,离婚后男方怎么会有这个责任?女方结婚前怎么过日子现在离了婚仍旧怎么过贝,管男方什么事?
照我说,男方还要赔偿一个开处费呢,把人家第一晚搞到了,现在说不要就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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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听起来更不对,前面说的没错,法官要考虑到她是不是由于婚姻
-胡搅蛮缠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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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2005 postreply
11:4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