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大家,昨天晚上老公终于回家了。

本帖于 2005-07-21 10:18:08 时间, 由普通用户 stp 编辑

然后在老公带回来的ticket上, 我们查了一下, 他们现在是charge他“二级妨害公务罪”(obstruction of government administration 2nd degree), 不是先开始的“袭警”。 我想这大约也是因为我们一直和警察说他们自始至终都没有表明身份有关。 不过后来我老公在警察局和警察聊天(那个警察态度不错吧, 而且老公的职业的credibility比较高,所以他们也没有太为难他), 那个警察说其实最终可能就是法官决定throw-off the case. 今天和律师谈了下, 律师也表明这是一个silly arrest. 但是既然已经成立case,最终总是要去法院解决的。 希望能够有个好的解决结果。

不过这件事给我们的教训就是在外面千万不可火气太盛而忘记最基本的原则。 吃一堑,长一智, 算是给自己提个醒。 也谢谢大家,老猫的热心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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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r are welcome ! -單身老貓- 给 單身老貓 发送悄悄话 (57 bytes) () 07/11/2005 postreply 08: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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