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01年到朋友家中做客,其间朋友至厨房因用水与邻居发生矛盾。两人皆为女性,我恐事端扩大,喊了一声警察来了。竞将双方撕摞喝断。。。。。。谁知夜间警察将我逮捕,天明后将我送上法庭,以器械伤人罪名起诉。保释后律师告诉我赔偿对方损失,私下和解。我换了律师仍是如此说法。我不同意,再换律师,索还清白。检察官,法官多次威胁欺骗我签认罪书。此案拖后两年,共开庭20余次无结论。无奈我只好向各报社求援;向麻省最高检察官写信。多家报社表示关注并在开庭时采访。最高检察官后来下令撤换法官,检察官,重新审理。30余天后,将此案了解。判我无罪,还我清白。可是,我为此案多次心脏病发作,进医院抢救最长达36小时之久。且为此案花费各种费用美金万元以上,现因此而身心重创,无法工作。
目前,我准备联系律师,反诉对方或检方,以索取因他们诬告和玩忽职守而给我造成的精神和物质损失。诸位朋友谁有此方面的经验,或者有愿意介入此案的律师的信息,请与我联系。
我现在美国麻省波士顿附近居住,我的email是: zhiguangzhao@verizon.net
衷心感谢!
关于反诉的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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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nkn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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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2004 postreply
06: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