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顺便说一句,儿子伤的是眼角,流血了,我怀孕9个月,也吓哭了

(1)如果您孩子的伤是"直接"因为工作人员人为的疏失所造成的,那麽您应该可以取得"适当"的赔偿,然而老猫用"适当"二字就有相当的弹性,因为您如果寻法律途径要求赔偿,所赔偿的金额可以从负担所有医疗费用到"惩罚性赔偿"(所赔数字可以高得吓人)
然而这样所赔的重点在於"直接"责任的归属

(2)如果他的伤害是"间接"因为人为疏失 (如小孩不听大人管制,在店内乱跑,因此而跌倒造成伤害)或是"不可事先预料"的情况(一些意外的状况)所造成的,您所能求偿的就有相当的限制
不过所有的情况仍需要视事实来认定

(3)您自己受到惊吓的部份,可以一并提出求偿,不过"情绪"上的伤害除非是长期性的损伤,否则通常很难获得到赔偿 (吓哭了属正常反应,所以没有存在赔偿的基础)

(4)最重要的,您应该谘询专业#的法律人士,看看您的情况是否足以够得上建立一个法律案件,您所谓"亲友"的建议,往往不足以做为您是否要应该考虑花费大笔金钱与大量时间来进行法律诉讼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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